知識補給
納稅者權利保護法

1.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給予納稅人以下保障:

  • 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。
  • 公平合理課稅。
  • 調查過程可錄影、錄音,亦可偕同代理人或輔佐人到場。
  • 在稅捐稽徵機關內設置納保官協助處理稅捐爭議。
  • 設置稅務專業法庭及簡化救濟程序。

2. 納稅者在以下情況可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:

  • 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,可請求其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。
  • 如認為其權益受有損害時,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。
  • 欲提起行政救濟時,可請求納保官提供法令、案例資料及相關救濟程序諮詢。

3. 各稅捐稽徵機關指定納保官後,會將其姓名及聯絡方式公告於財政部及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之「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」,便利民眾上網查詢。

  • 納保官哪裡找:

https://www.tax.ntpc.gov.tw/cp-96-1976-26480-1.html